第三十四章 善后进行中-《锦衣枭明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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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曹酩却没有多说什么,对比事情,钱都已经是小问题了。
    用这么点钱去引开那些文官的视线还是挺值的!
    不到天黑,丁修就把曹酩要的全部给弄了回来,时间很快,就好像杀这么几个人跟捏死鸡崽子一样没有难度。
    而且他挑的还都是看着身子挺壮实的那种,一眼瞅上去别人就能看出来这几个家伙不算什么好东西。
    在踢了一脚地面上的肉山后,丁修就朝着曹酩努嘴示意。
    “喏,你要的来了,赶紧搬走,别烦我。”
    曹酩嘴角顿时就抽抽了一下。
    “你傻我傻?弄来这个五个大疙瘩你让我弄走?有干活干到一半儿就撂挑子的?”
    “要么你还一半钱回来,要么你就给我动手干活!”
    一边说着,他也就冲着那肉山踢了一脚,只是却没有用太多力气。
    毕竟是要做伪的,踢出来别的伤痕可不好。
    听了曹酩的话,丁修当即就跳了起来。
    “什么钱!没钱!”
    还钱是不可能的,万万不能!
    江湖中人缺的就只有两样东西,户籍和钱。
    户籍代表的就是权利,即便是军籍、锦衣卫籍那也是正经能有机会搏取权利的机会。
    这一样他们是主动拿不到了。
    因为朝堂上始终都相信一句话:侠以武犯禁。
    像这种没有户籍的,肯定一抓一个准,抓到了那就是功劳,抓不到也没有什么可罚的。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他们所能追求的也就只剩下钱了。
    毕竟银子那玩意儿能解决大多所求。
    比如吃喝玩乐上青楼都是如此。
    “那就给我干活!”
    nnd!这个狗东西!
    曹酩心底暗骂了一句之后就凶神恶煞地盯住了丁修。
    活就只干了一半还想不退钱?那就把活干完!
    他的样子活脱脱一副现世黄世仁。
    对面的丁修就是那个被剥削压榨的喜儿。
    丁修也知道理亏,于是只能恨恨地朝着那肉山用力踢了一脚过去。
    他恨啊!为啥要弄这么几个粗壮家伙?弄点瘦弱的不好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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