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....... 与此同时,美国。 厉名庄已经习惯了周叔的照顾。 她开始还觉得,让一个男人来照顾她怪怪的。 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,她才觉得,她弟弟让周叔负责照顾她,简直是最正确的决定了。 厉名庄就没有见过那么细心的男人。 这个男人,可以记住自己的任何喜好。 厉名庄是个挑剔的人。 因为从小在极其优越的家庭环境中长大,所以惯了一身小毛病。 不仅仅是喝水喜欢喝五十五度。 还有高跟鞋的高度,一定要是四厘米。 不多不少。 多一分,少一分,都会穿着不舒服。 还有吃饭。 哪怕对米饭,厉名庄也都有要求。 不能太软,也不能太硬。 以及吃饭用的餐具也不例外。 她讨厌蓝色。 所以用蓝色的餐具吃饭,最没有胃口。 总之生活上,厉名庄是极为挑剔的。 很少有人能够记住厉名庄这方方面面的小细节,原来厉家的佣人,也不会做到让厉名庄绝对满意。 而现在的周叔,却让厉名庄是绝对百分百满意。 有时候厉名庄都在想这周叔脑子到底是什么构造。 她的这些小习惯,怎么就能够全部记住的。 想着想着,厉名庄又想到了一件事情。 她在想,周叔的家人呢? 第(2/3)页